1. 存放于CMC/NURFC的材料应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损坏或变质.
  2. 存款人负责建立估价. CMC/NURFC工作人员无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如果CMC/NURFC的保险代理人要求,寄存人应能够向博物馆提供支持清单估价的文件.
  3. 作为潜在礼物存入CMC/NURFC永久收藏的物品, 此存款不构成对指定物品的正式接受. 如果博物馆接受这个礼物的话, 注册主任将发出赠与契约或赠与确认信. 收到寄存人签署的赠与契约后, 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将转移到博物馆. 寄存人未签署并归还赠与契据的, 该捐赠将被视为对博物馆的主动捐赠,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赠与契约的条款和条件
  4. 根据俄亥俄州修订法典第3385条.06, 存款人有责任将所有权的任何变更通知注册商, 地址或电话号码,而命名的项目是寄存于博物馆. 地址或所有权的变更应发送给:注册官, 辛辛那提博物馆中心, 西大道1301号, 2253套房, 辛辛那提,俄亥俄州45203 or collections@shopus4me.com
  5. 本协议符合俄亥俄州修订法典第3385条.01-3385.10. 这些章节的副本可从注册官处或在俄亥俄州立法机构网站上在线获得, http://www.legislature.state.oh.us/